据漳浦纪委监委消息:
日前,经中共漳浦县委批准,漳浦县纪委监委对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许志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许志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组织观念淡薄,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利用职权收受礼品,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将本人应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承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许志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漳浦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漳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许志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漳浦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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