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银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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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称 兴银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银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发起
基金主代码 02418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 年 7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兴银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兴银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兴银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 兴银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
强发起 A 增强发起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4182 024183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5〕785 号
自 2025 年 7 月 8 日
基金募集期间
至 2025 年 7 月 9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5 年 7 月 11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0
兴银上证科创板综合 兴银上证科创板综
份额级别 合计
指数增强发起 A 合指数增强发起 C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052,877.11 32,050.00 10,084,927.11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有效认购份额 10,052,877.11 32,050.00 10,084,927.11
募集份额(单位:
利息结转的份额 389.24 0.38 389.62
份)
合计 10,053,266.35 32,050.38 10,085,316.73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其中:募集期间基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99.47% 0 99.16%
金 管 理人 运 用固 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基金管理人于 2025
有 资 金认 购 本基 7 月 9 日运用固有资 年 7 月 9 日运用固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金情况 金认购本基金 A 类基 - 有资金认购本基金
项
金份额,认购费用为 A 类基金份额,认购
其中:募集期间基 认购的基金份额
- - -
金 管 理人 的 从业 (单位:份)
人 员 认购 本 基金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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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是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2025 年 7 月 11 日
面确认的日期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
(3)本基金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
发起份额
持有份额占基 发起份额承诺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总数 占基金总
金总份额比例 持有期限
份额比例
自基金合同生
基金管理人
固有资金
于三年
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 - - - - -
员
基金经理等
- - - - -
人员
基金管理人
- - - - -
股东
其他 - - - - -
自基金合同生
合计 10,000,388.93 99.16% 10,000,388.93 99.16% 效之日起不少
于三年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
管理人的网站(https://www.hffunds.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00-9632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
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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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
信息披露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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